會務公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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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0222-034-函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6年2月7日南區國稅審一字第1060001171號函,營利事業如於68年度以前年度(包含68年度)取得或前次於該等年度期間辦理資產重估之資產,於今(106)年2月2日至3月1日可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辦理資產重估價

2017-02-22

函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6年2月7日南區國稅審一字第1060001171號函,營利事業如於68年度以前年度(包含68年度)取得或前次於該等年度期間辦理資產重估之資產,於今(106)年2月2日至3月1日可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辦理資產重估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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