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務公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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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汽貨傳字第051號

2007-12-20

高雄港務局函為配合航港資訊系統功能提昇及單一窗口維運,函高雄港務警察局請該局將現行該港使用至96年底應換證之「高雄港區通行證」延後一年換證,該證使用期限至97年12月31日仍屬有效案,檢附高雄港務局96年11月9日高港港灣字第0965009584號函影本供參考,請  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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